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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国提供更加明确统一执法标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9 14:17:00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第一批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

为全国提供更加明确统一执法标准

本报讯 (记者何 可)“委托方不能以不是违法行为实施主体为由免除法定责任”“第三方平台对于使用假地址的‘幽灵外卖’应尽审查义务”……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总结全国执法实践的基础上,发布《第一批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以下简称《第一批指导性案例》)。

这一举措旨在通过指导性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解决各地裁量标准不一、法律适用分歧、类案处理差异等问题,统一执法尺度、促进执法规范化、增强公众法律意识,提升执法权威性。

《第一批指导性案例》共包含7个案例,涉及食品中非法添加新型药品衍生物、企业未履行委托责任、直播带货经营食品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履行法定义务、未按规定运输食品、未经许可从事食品分装等违法行为。每个案例均包含关键词、核心要点、基本案情、处罚结果、指导意义、引用规定6部分内容,通过说理方式讲解裁判要点和处罚重点。

以第4号指导性案例为例,当事人上海某某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履行对入网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查义务,导致未取得合法许可的商户使用假地址、假照片等方式成为热销高分店铺的“幽灵外卖”。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将案件处置及当事人整改情况通报第三方平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平台持续优化食品安全合规体系建设。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类似案件时,可以引述指导性案例进行说理,参照其进行定性和裁量。

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工作,为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更加明确、统一的执法标准,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能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减罚免罚,对于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构建“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执法体系,守护食品安全底线和公平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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