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法人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工作部门;
2. 人民代表大会机关;
3. 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
4. 政治协商会议机关;
5. 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
6. 各民主党派机关;
7. 乡、镇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和人民政府。
此外,街道办事处虽然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被视为视同法人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政府临时机构和组织、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但已改为公司的单位(如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核工业集团公司等)以及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如企业调查队、城市调查队、农村调查队等)不被视为机关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