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案件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是否涉及延期。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裁决时间的总结:
普通仲裁时间
普通仲裁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最长不超过65天。
劳动争议仲裁时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申请受理时间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天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综合以上信息,仲裁案件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是否涉及延期。一般情况下,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在45日内结束,若案情复杂,则可能延长至最多60日。
建议:
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时,应确保在法定时效期内提出申请,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证据,以加快仲裁进程。
若案件确实复杂,应及时与仲裁委员会沟通,了解可能的延期情况,并合理安排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