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牛定金是指在二手交易中,买方为了确保能够购买到黄牛票(通常指高价倒卖的票),在交易达成前预先支付给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这种定金的主要作用是 确保合同的履行,即买方保证会购买黄牛票,而卖方保证会提供相应的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定金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即买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即未购买黄牛票,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即卖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即未提供黄牛票,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总结来说,黄牛定金是一种 合同担保,用于确保买方会履行购买黄牛票的义务,而卖方会履行提供黄牛票的义务。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将会受到定金罚则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