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需要按照 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借款合同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其印花税税率为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具体贴花操作时,如果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在签订时已确定,并且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那么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对于其他类型的借款合同,如抵押贷款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也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贴花。
需要注意的是,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在实际操作中,借款合同的印花税一般由提出订立合同的借款人承担,纳税主体是立合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