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三证合一需要以下材料:
《三证合一登记(备案)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文件的复印件。具体包括: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执行董事(董事长和董事)、监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和公司经理的任职文件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以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申请表(质监局需要)。
法定代表人到现场面签(以受理通知书、名称预核通知书为依据,此证件公安局办理刻章许可证环节需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的,需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
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
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建议:
在准备材料时,确保所有文件均符合最新要求,并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完整。
提前联系当地税务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