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土地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养殖水面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国家所有依法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
这类土地也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的范围,主要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
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包括园地(如果园、桑园、茶园等)、养殖水面、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直接承包的土地
这类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的对象。
由外部单位和个人承包的土地
这类承包主体需满足特定条件,并经过一定程序(如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的同意及乡(镇)人民政府的批准),方可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生产活动。
总结起来,农村承包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各类农业用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具体类型有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养殖水面、园地等。承包方式主要有家庭承包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