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的期限根据不同的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的公告期限:
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公告期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 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发明专利的公告期限
发明专利的公告期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18个月,这取决于申请人是否请求提前公开。
公示催告程序的公告期限
人民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
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法院公告的期限
法院公告的期限是60天,适用于法院公告送达的情况。
公告送达的期限
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期限一般需要二次公告,第一次公告送达起诉状、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公告期两个月,再加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共计三个月;第二次公告送达裁判文书,如果是判决,公告期两个月,再加上十五天的上诉期,共计为七十五天,反之,是裁定书,上诉期为十天,那么就是七十天。
综上所述,公告的最长期限根据不同程序和法律要求而定, 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的情况出现在企业破产法关于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规定中。其他情况下的公告期限则根据具体的法律程序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