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的考试期限是自 科目一考试合格之日算起,总共为3年。在这3年内,申请人必须完成剩余的所有科目考试,包括科目二、科目三(包括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测试)。
具体规定如下:
1.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会在1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该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
2. 申请人必须在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所有考试。如果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所有考试,则之前已经通过的科目成绩作废,需要重新报名并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
3. 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因此,从通过科目一考试当天开始计算,申请人必须在3年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才能顺利获得驾驶证。建议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考试,避免成绩作废和重新报名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