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房子时需要携带的证件和资料包括:
《商品房交付通知书》。
购房合同及购房所开具收据。
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为双业主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购房的需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或事业(机关)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下)须提供出生证和能体现与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有效身份证。
若业主本人委托他人,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业主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带有银联标识的足额银行卡(不支持信用卡)。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交付许可证(部分地区如天津市和上海市要求取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物业管理方案。
商品房房屋交接书。
如果购房者是未成年人,还需要带好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监护证明。
建议在交房前仔细核对所需材料,确保齐全,以便顺利完成交付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