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累犯是指 事前与他人没有通谋,在他人犯罪以后,明知他人的犯罪情况,而故意以各种形式予以帮助,依法应受处罚的行为。这种犯罪类型的主要特征包括:
主观方面:
与上游犯罪人没有事先通谋,但事后明知是他人实施了上游犯罪。
客观方面:
在上游犯罪人犯罪既遂之后给予各种形式的帮助。
法律性质:
连累犯必须由法律予以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与犯罪具有连累关系的行为不能以犯罪论处。
与共同犯罪不同,连累犯主观上与犯罪分子没有通谋或共同故意,是一种独立的犯罪。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司法人员需要仔细分析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连累犯的定义和特征,以确保准确适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