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征税适用于以下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简易计税法,其征收率通常为3%或5%,优惠税率为1%。一般纳税人特定应税销售行为: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法,但一旦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建筑服务
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特定甲供工程,如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服务。
不动产销售/出租
销售或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自用固定资产销售,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经营租赁服务
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动漫/电影服务
动漫企业提供的特定服务。
电影放映服务。
仓储/收派服务
仓储服务。
收派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其他特定情况
拍卖行受托拍卖应税货物。
寄售商店代销物品。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简易征收方法下,纳税人应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并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