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贷款资料:
包括虚假的财务报表、虚假的抵押物等。
贷款用途不当:
骗取贷款后用于非法活动或其他与申报用途不符的目的。例如,以扩大生产经营为由申请贷款,但实际上将贷款资金用于赌博、炒股等高风险投资活动,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其他债务。
冒用他人名义贷款:
借款人故意隐瞒真实用途,虚构贷款用途以获取贷款,并且在贷款发放后将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或其他与申报用途严重不符的目的。
虚构投资项目或编造虚假投资理由:
通过捏造虚假的引入资金和项目的原因来骗取贷款。
使用无效的经济合同作支撑:
通过不实的经济合同作为支持来骗取贷款。
提供虚假的财务证明:
提供伪造的财务证明来夸大还款能力。
使用假房产证或过度担保:
利用假房产证或超出担保物本身的价值进行过度担保来提供担保。
其他欺骗手段:
采取其他任何欺骗手段申请贷款。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可能构成骗贷罪。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构成骗贷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如果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对贷款用途的表述不够准确,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并未将资金用于非法活动,且没有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一般不构成骗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