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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整治!举报方式公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8 11:14:00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行业行为,深入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现将监督反映方式再次公告如下:


一、监督反映内容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

1.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2.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

3.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二)物业服务企业侵害业主利益行为

1.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

2.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

3.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4.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1.未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2.电梯更新申报不及时;

3.电梯更新改造资金不到位。


(四)小区停车难问题

物业服务企业未充分履行车辆管理职责。


(五)安全防范工作不到位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其他问题

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装修押金未按约定退还、服务态度恶劣、对业主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或推诿扯皮、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时间

2025年4月——2027年4月


三、不予受理情形

1.与投诉范围不相符的;

2.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的;

3.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

4.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四、监督反映方式

序号

单位

电话

邮箱

1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73-6987753

whszjwwyk@163.com

2

海勃湾区房产和物业服务中心

0473-2059553

hbwwyzzgz@163.com

3

乌达区房产和物业服务中心

0473-3023729

wdqfcglj@163.com

4

海南区房产和物业服务中心

0473-4021115

whshnqfgj@126.com



我们衷心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行动中来,共同维护各方权益。同时,我们也呼吁各物业服务人在进行物业服务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守法,共同推动乌海市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告。


2025年4月29日


出品:乌海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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