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案件移交根据哪个条款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9:34:02    

案件移交主要依据以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这些条款规定了案件移交的具体程序和法律依据,确保案件在不同司法机关之间的合法、有序流转。

相关文章
“95后”保山戍边新警杨晋畅 入职仅一年被授三等功
2025-05-24 16:05:00
巡回审判进家门 沅陵法院上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
2025-05-23 17:23:00
商南县检察院以“四个着力”推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走深走实
2025-05-01 21:34:00
民乐2人被悬赏!
2025-04-29 17:52:00
贵州省公安厅原巡视员周云一审被判十二年
2025-04-24 22: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