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证》是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优待的有效凭证,其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交通优待
残疾军人凭《残疾军人证》可以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客运班车和民航班机,并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残疾军人及随同出行的家属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医疗优待
残疾军人可以在本地的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享受优先服务。
旅游优待
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可以免费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具体办法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社会优待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且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解除劳动关系。
残疾军人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其他优待
残疾军人凭《残疾军人证》还可以享受其他国家规定的抚恤优待,例如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录取时享受优待,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
综上所述,持有《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可以在交通、医疗、旅游、社会等多个方面享受国家提供的广泛优待,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残疾军人的关爱和支持,也有助于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尊严。